不能与石斛同服的药物有哪些
1、禁止与石斛同服的药材
热解毒作用的中药材
如金银花、连翘、蒲公英、鱼腥草、大青叶等。
有泻下作用的中药材
如大黄、芒硝、蕃泻叶、火麻仁、巴豆霜等。
有发散作用的中药材
如薄荷、荆芥、麻黄、桂枝、紫苏叶、辛夷花等。
2、锉细末
将干品锉成细末,用干燥密封的瓶子装好待用,用白开水冲服。
3、浸酒
因为石斛的有效成份易溶于乙醇,鲜石斛效果更好,每500克毫升酒放干品或鲜品,浸泡两周以上即可饮用。
4、茶饮
取干品2-3克在保温瓶或保温杯中用沸水冲泡(按容量大小可适当加减)饮用,可连续冲饮4-5天。
5、榨汁
取石斛鲜条用清水漂30分钟后洗净,剪成寸节,放入榨汁机内加入少量饮用水,打碎后加入沸水充分混合,即可饮用。
6、露制法
取石斛加适量水一次煎好,再把煎好的汁液倒入备好的容器内,密封冷藏,分次取出加热后服用。
7、水煎
将干品先用冷水约500毫升浸泡半小时以上,再用旺火煎沸,小火煎1小时以上即可。可反复煎煮2-3次。分数次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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